人身投保须知
发布时间: 2016-5-7 15:07:02点击: 943
1.集齐所需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资料(其内容有: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并与投保人确认承保条件,凡条款简介未尽事项,以所投保险公司相应条款为准。
2.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方可由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若为单位投保,可由投保人提供投保单位人力资源部或工会签署的被保险人集体同意投保函,并加盖投保单位公章。
3.若为未成年人投保时,投保人必须为父母,且不必由被保险人同意即可投保。
4.家庭成员指被保险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5.严格遵守保险条款中有关投保份数、保险金额的内容,不得超额投保。
6.严格执行保险条款的费率规章,不得随意承诺客户超出费率规章范围的条件。